潍坊征地拆迁,怎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逾期不答复怎么办?

遇到征地拆迁,很多关键材料不在自己手里,这时可以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修订)的规定,你可以向制作或保存信息的政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确需延长的最长再延20个工作日且必须告知。机关逾期不答复、答“不存在”或不说明理由就拒绝公开,你可以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公开看着是走程序,其实是征拆案件里很关键的一步:拿到征地批文、补偿安置方案这些材料,才知道征收合不合法、补偿标准从哪来、后面的复议诉讼有没有抓手。这篇文章结合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潍坊当事人最常问的问题说清楚。

一、征拆里,哪些材料可以申请公开?

跟征收项目直接相关的材料,基本都可以申请,比如:

  • 征地批复、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
  • 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文件;
  • 土地、房屋调查登记和补偿发放明细;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费用到位情况等材料。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建议先在相关机关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一遍,已经主动公开的,直接按指引获取。

二、申请书怎么写、寄给谁?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书面形式;申请书要包含三项内容:

  •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 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等形式要求。

第二项最容易出问题。别只写“申请公开我村征地的所有材料”,范围太宽容易被要求补正。要写具体,比如“XX项目征地批复(含文号)”“XX片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机关要找准——谁制作、谁保存就向谁申请。邮寄建议用 EMS,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底单和签收记录要留好。

三、机关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延长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的时间不计入。

如果申请内容不明确,第三十条要求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说明补正事项和合理期限,答复期限从收到补正申请之日重新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所以收到补正通知别拖着。

四、不答复、答“不存在”、拒绝公开怎么办?

条例第三十六条把答复分了情形:可以公开的要提供或告知获取方式;不予公开的要告知并说明理由;经检索没有的,告知信息不存在;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要说明理由,能确定负责机关的还应告知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践中常见三种“卡壳”:

  • 石沉大海、逾期不答复: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是可以诉的行政不作为;
  • 答“信息不存在”:机关要尽到检索义务,不能一句话打发,当事人可以要求其说明检索范围,必要时复议或诉讼;
  • 不予公开却不说理由:不符合第三十六条的要求,也可以救济。

条例第五十一条给出了明确路径: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信息公开拿到的材料,往往就是后续就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证据。

五、两个容易踩的小坑

一是不收费。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信息处理费办法另行制定,遇到以“收费”为由不提供的要警惕。

二是申请要真实、合理。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机关可以要求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也明确,以信息公开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的,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把申请聚焦在与自身征收项目相关的材料上,既高效也更有针对性。

常见问题

问:潍坊征拆,哪些材料能申请信息公开?
征地批复、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规划用地文件、补偿登记发放明细等,可向制作或保存机关申请;已主动公开的先在官网查询。

问:交了申请多久必须答复?
当场答复或20个工作日内答复;确需延长的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最长再延20个工作日。

问:超过20个工作日不答复怎么办?
属不履行法定职责,可向上一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问:机关答“信息不存在”还有办法吗?
有,机关应尽检索义务,可要求说明检索范围,必要时就该答复复议或诉讼。

问: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交费吗?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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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国政府网、国家行政法规库等官方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修订)文本整理,仅供普法参考,文中案例均为脱敏宣传示例,不指向具体当事人,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亦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