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三十里铺曲庄村300MW独立储能项目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能源基础设施用地启动现状调查,公告期10月26日至11月6日(附王有银律师点评)
新闻事实:高唐要建独立储能电站,征在哪?
据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公开的《拟征收土地公告》,因公共利益需要,经高唐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拟用于高唐财信颐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MW/1200MWh独立储能项目建设。
征收范围:地块1位于高唐县三十里铺镇曲庄村,S520以北,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三十里铺镇曲庄村。
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6日。
工作安排:公告发布后,高唐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书面委托他人,经通知仍不到场或参加但不签字的,由各方如实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并视情组织公证机构证据保全。稳评中将充分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
其他事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联系人: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电话0635-6013219。
王有银律师点评:新能源项目落地,先把"调查关"过好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提示:这是新型电力系统里的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属于能源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往往选址在乡镇、沿公路布局,占地涉及耕地、村内建设用地甚至附着物。对曲庄村村民来说,眼下还没到谈补偿金额的阶段,关键是把"预公告、现状调查"这一关走扎实,因为后面的补偿方案、补偿登记,都要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基础。
第一,先确认用地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独立储能属于能源基础设施,符合公共利益情形,但"符合公共利益"不等于可以省略程序。
第二,预公告期限有硬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六条规定,需要征收土地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经第355号修订、第361号修正)第十条作了同样规定。本次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符合十个工作日的要求。
第三,现状调查要逐项核对、到场确认。《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现状调查应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村民应按时到场,重点核对:地块四至是否把自家承包地、院落圈进去,地类(旱地、水浇地、建设用地等)和面积是否准确,果树、大棚、机井、房屋等附着物数量是否与实际一致。核对无误再签字;发现少登、错登的,当场要求更正并拍照、留痕。
第四,"抢栽抢建不补"有明确边界。预公告之后新增的作物、建筑物不予补偿,但预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存在的,应据实登记、据实补偿。村民要保留好种植、建设的时间证据(购苗票据、建设合同、历年照片、村委会或邻里证明等)。
第五,看清后续程序和救济期限。走完预公告、现状调查和稳评后,将依次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告不少于30日并载明补偿登记、异议渠道和听证权利(第二十八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组织签订协议(第二十九条)、报有批准权机关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对个别未达成协议的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第三十一条)。补偿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应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社保费用。对征地批复、补偿安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等行为不服,可在知道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即使最终需腾退,也应依法催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强制占地、违法强拆。
让人人都打得起的征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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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年卡权益济南某区集体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案
集体土地被纳入基础设施征地范围后,被征地农户对调查口径、地类认定与补偿标准有异议。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从征收前置程序入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听证申请、行政复议等组合程序,调取立项、规划、征地批复和现状调查资料,逐项核对地类、面积、附着物与补偿足额性,帮助农户依法主张权益。本案为脱敏后的同类办案参考,个案事实、证据与进展不同,结果不代表所有案件,亦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结果的承诺。
常见问题
问:我是曲庄村的,现在还没说补偿多少钱,要不要先在调查表上签字?
现状调查阶段确认的是"调查结果"(地类、面积、房屋和附着物的种类数量),不是补偿金额。应当在核对无误后签字;发现面积、地类、附着物数量与实际不符的,当场要求更正、留存记录和照片后再签,不建议一概拒签。
问:我家地里的果树、大棚是预公告前就有的,需要做什么?
保留好种植、建设的时间证据(购苗票据、建设合同、历年照片、村委会或邻里证明等),并在现状调查时如实申报、拍照录像。预公告之前已合法存在的应据实补偿,预公告之后新增的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问:我在外地打工,赶不回现场调查怎么办?
可以书面委托家人或他人代理参加现场调查,授权委托书写明代为确认调查结果等事项;不要简单缺席,否则经通知不到场的,调查方可如实记录、共同签字并公证保全,可能错过当面核对的机会。
问:储能电站会不会临时占用我家其他土地?
永久征收和临时用地是两回事。临时用地应依法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补偿,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对地块范围、用地方式有疑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0635-6013219)反映,要求说明。
免责声明:本文事实依据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zd.dnr.shandong.gov.cn)、高唐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三十里铺镇曲庄村,预公告第26号,落款2026年10月26日)整理,预公告期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具体征收范围、面积、地类、项目用途与最终补偿以有权机关批准文件及后续官方公告为准。点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主席令第三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及《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经第355号修订、第361号修正)官方文本,仅为普法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不代表对任何个案结果的承诺。文中"圣运法律文书年卡"具体权益以年卡专题页正式说明为准;所引样板案已脱敏,仅作同类办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