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莘县发布胡楼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成片开发I级区片108万元/公顷(附王有银律师点评)
新闻事实:莘县这次征哪里、为什么征、补多少?
2026年10月21日,聊城市莘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莘征补公告〔2026〕21号)。公告称,拟征收燕塔街道胡楼村集体土地,莘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燕塔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胡楼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目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地块1四至范围为北至胡楼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莘县茗盛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至莘县国棉学校,东至胡楼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0.407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其他林地0.0099公顷、水浇地0.3048公顷、其他草地0.0751公顷、设施农用地0.0146公顷、果园0.0028公顷,实际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补偿方式与标准方面: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莘县标准执行,拟征地位于I级区片,补偿标准108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均为108万元/公顷,未利用地86.4万元/公顷,永久基本农田129.6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执行;农村村民住宅或工矿企业补偿按莘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规〔2023〕3号)及《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莘县财政局、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莘县税务局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莘人社字〔2024〕3号)执行。
公告明确公告期30日,自2026年10月21日至11月19日,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村(镇)务公开栏同步发布。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书面提出听证申请,经听证确需调整的修改后公布,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同时应在公告期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补偿登记,无异议的可一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逾期未登记的按现状调查结果确定。联系人周西会,电话0635-7315568,地址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有银律师点评:成片开发征地,更要盯紧立项依据与30日公告听证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提示:这次莘县胡楼村征地的用途是"成片开发建设",和道路、能源等单项基础设施征地相比,在法律上有专门的条件和程序,被征地农民要重点看三件事。
第一,看"成片开发"是否符合法定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成片开发征收,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并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也就是说,不是随便一块地贴上"片区开发"标签就能征,群众可以要求公开成片开发的批准文件、纳入年度计划的相关材料,核对项目用地是否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
第二,30日公告期和听证权利不能走过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公告至少三十日,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八条、《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经第355号修订、第361号修正)第十五条作了同样规定。本次公告期为10月21日至11月19日,共30日。听证申请必须书面、在公告期内提出,过了期限再提通常不被受理,容易被认定为放弃听证。
第三,办补偿登记时核清地类、面积,避免被"就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权利人应在公告期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按现状调查结果确定。本次地块0.4072公顷被细分为水浇地、林地、果园、草地、设施农用地等多类,虽然都按I级区片农用地108万元/公顷计算,但涉及青苗、果树、林木、大棚等附着物的,要按鲁自然资规〔2025〕2号逐项据实核补;若某地块实际为永久基本农田,应按129.6万元/公顷执行,地类认定与现状不符的,要现场提供承包合同、确权证书等证据要求更正。
第四,看清补偿构成,住宅补偿要"先补偿后搬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也作了相应规定。本次方案虽载明住宅和工矿企业"按莘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执行",但若实际征收范围内存在住宅、厂房、养殖场,权利人有权要求公开该具体标准,不能以一句"按政府标准"笼统带过。
第五,牢记救济期限。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通过听证、书面意见解决;对此后作出的征收土地批复、补偿安置决定等行政行为不服的,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不要因反复协商、观望而错过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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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成片开发征地和棚户区改造、片区开发是一回事吗?
成片开发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一类征地情形,针对集体土地征收,强调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批准、纳入年度计划;城市更新、片区开发、棚改等是项目层面的表述,若涉及征收集体土地,同样要符合成片开发的法定前提并履行完整征地程序。
问:0.4072公顷不大,是不是补偿可以简单处理?
地块面积小不代表可以简化程序。无论面积大小,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不少于30日、补偿登记、听证告知等环节一个都不能少,补偿也要按地类和附着物逐项据实结算。
问:对补偿标准不认可,拒签协议行不行?
公告期内应先依法提出书面异议和听证申请;若最终对补偿安置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单纯拒签、拖延,超过期限又不依法维权,可能进入后续法定程序,反而失去主动。
问:果园、大棚、水浇地分别怎么补?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I级区片综合地价(本次农用地108万元/公顷)执行;果树、林木、青苗、大棚设施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另按鲁自然资规〔2025〕2号规定的标准,结合种类、规格、数量据实补偿,应在补偿登记和现状调查中逐项清点确认。
免责声明:本文新闻事实依据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zd.dnr.shandong.gov.cn)、莘县人民政府2026年10月21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莘征补公告〔2026〕21号,胡楼村)原文及附件整理,具体征收范围、面积、地类以最终批准文件及官方公告为准。点评依据中国政府网、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主席令第三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355号修订、第361号修正)、鲁政字〔2023〕144号、鲁自然资规〔2025〕2号、鲁人社规〔2023〕3号、莘人社字〔2024〕3号官方文本,仅为普法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不代表对任何个案结果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