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和永久征收有什么区别?山东临时用地怎么批、补偿怎么算、到期不恢复怎么办(附王有银律师普法解读)

修路、架桥、管线施工、地质勘查,常常需要短期占用土地。一些地方以"临时用地"名义占地,却一占多年、建起永久建筑,到期也不恢复。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提醒:临时用地和国家征收不是一回事,补偿和程序差别很大,当事人要分清。

一、性质不同:所有权变不变,是关键

永久征收是国家为公共利益,依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发生改变,被征收人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社会保障费用等完整补偿。

临时用地只是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短期占用,土地所有权不变,使用结束后应当恢复原状、退还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应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二、临时用地的限制:不得建永久建筑、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明确: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进一步规定:临时用地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

三、补偿怎么算:按合同,覆盖实际损失

  • 临时用地补偿费按合同约定,通常结合占用面积、地类、占用期限、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损失、对经营的影响等确定;
  • 占用耕地的,还要承担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责任;
  • 占地前应先清点、测量、拍照固定现状,把补偿项目、金额、支付时间、复垦责任写进书面合同,避免口头约定。

四、这些"临时用地"其实违法

实践中要警惕:未批先占、不签合同不补偿、超期占用、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到期不复垦,以及以"临时用地"名义行永久征收之实。出现这些情形,可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申请查处;若项目实际已构成永久使用,应依法补办征收手续,按征收标准足额补偿。对补偿、占地、复垦等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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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清临时占地还是征收,先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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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样板案 · 临时占地补偿与复垦

山东某基础设施项目临时占地补偿案

一处基础设施施工中,部分村民承包地被短期占用。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协助核对占地是否经依法批准、是否签订书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占地前固定土地及青苗现状,就补偿项目、金额和复垦责任提出书面意见,对超期占用、未恢复种植条件的部分依法主张权利。本案为脱敏后的同类办案参考,个案事实、证据与进展不同,结果不代表所有案件,亦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结果的承诺。

常见问题

问:村里说"先用两年",让签字,能签吗?
先看是否有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的批准、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里是否写清用途、期限、补偿标准和复垦责任。没有批准、没有合同或补偿明显不合理的,不建议贸然签字,可先咨询专业律师。

问:临时占地把庄稼毁了,有补偿吗?
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损失应在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中合理补偿,建议占地前清点、拍照、测量固定现状,避免事后无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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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为普法解读,所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官方全文见中国政府网 content_5631813)第二十条,均经官方文本核对。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不代表对任何个案结果的承诺。“圣运法律文书年卡”具体权益以年卡专题页正式说明为准;所引样板案已脱敏,仅作同类办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