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老房子被征收,评估价明显低于周边房价怎么办?
一句话结论:补偿不能低于征收决定公告那天,你家房子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施行)第十九条写得很清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评估价明显低于周边房价,你不是只能认,可以先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不服还能找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机构也不是政府说了算,而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这一套救济路径,很多威海的被征收人并不知道,稀里糊涂就签了字。
我家在威海,国有土地上的房子被征收,到底按什么补?
先分清一个前提:你房子下面的土地是国有土地,走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不是一套程序。威海市区环翠区、文登区、荣成、乳山等地的老旧小区、单位房改房、沿街门面、厂房,多数属于这一类。
核心标准就是第十九条那句话——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里有两个关键词要盯紧。一个是"类似房地产",指的是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近的房子;你家在威海老城区成熟地段,就不能拿偏远地段的价格来比。另一个是"公告之日",评估时点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那天,不是几年前,也不是工作人员随口定的日子。
评估价低得离谱,我有几次翻盘的机会?
按第十九条,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救济是分两步走的:
第一步,向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指出报告里的问题,比如比准对象选错了、房龄折旧算错了、装修和附属设施漏项了、把沿街商铺按住宅评了。
第二步,对复核结果还不服,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由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技术审核,鉴定结论是评估技术层面的权威意见。
需要提醒的是,复核和鉴定主要解决"评估技术是否合理",解决的是房子值多少钱的问题。如果你的争议是征收决定本身不合法、程序有问题、补偿方案不合理,那要走的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别把救济路径用错。
评估机构是政府指定的吗?我能自己选吗?
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开展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实践中,有的地方直接给一份评估报告,被征收人从头到尾没参与过选机构,这在程序上是有瑕疵的。如果你发现评估机构是单方面指定、没让被征收人参与选定,可以把这一点作为程序异议和复议、诉讼中的重要理由。
要钱还是要房,我能自己挑吗?
能。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产权调换的,征收部门要提供调换房屋,并和你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另外,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回迁户,有要求就近安置的权利。
旧城改造征收,多数人觉得方案不合理能怎么办?
第十条规定,征收补偿方案拟定后要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进一步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威海的被征收人如果正处在方案征求意见阶段,不要觉得"提了也白提"。30日公示期和听证权利是法律给的实打实的参与渠道,意见要书面提、留好凭证,这也是日后主张权利的重要证据。
什么情况下该赶紧找律师?
出现下面这些信号,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而不是拖到最后:评估价明显低于周边成交价且复核、鉴定走不通;评估机构被单方面指定、没让你参与选定;房子性质、面积、用途认定有争议(比如住改非、商铺按住宅补);只给一种补偿方式、不让你选;征收决定公告没载明复议诉讼权利;或者在没谈拢补偿、没有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就要拆房。
记住时间节点:对征收决定不服,可在知道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评估环节的复核、鉴定也都有期限,收到报告后要尽快动作,别等搬迁通知下来才着急。
常见问题
问:威海环翠区的老房子,周边新房卖得贵,评估却按旧房补,合理吗?
第十九条比的是"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旧房对应区位、条件相近的可比房屋。如果你认为比准对象不合理、明显低估,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再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并用周边真实成交、挂牌价格作为参照。
问:评估费谁出?我申请复核鉴定要花钱吗?
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具体费用承担按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当地规定执行;申请复核、鉴定的费用承担也有相应规定,可在申请时向评估机构和专家委员会确认。
问:我家是沿街门面,一直做生意,能按商铺补吗?
房屋价值评估要结合用途认定。实际用于经营、手续齐全的住改非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装修附属物等应依法处理,单纯按住宅评估往往漏项,这是复核和谈判的重点。
问:对征收决定不服,必须先复议才能起诉吗?
征收决定属于可复议也可诉讼的行政行为,一般不是复议前置;但具体救济路径和期限要结合个案,尽早咨询律师,避免因选择或拖延错过期限。
问:我已经签了补偿协议,还能反悔吗?
依法签订的协议一般应履行,但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被胁迫或程序严重违法等情形,可以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复议、诉讼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取决于证据,签字前务必看清楚每一项。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施行)官方原文撰写,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案例为宣传示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不代表对任何个案结果的承诺。具体补偿标准、评估与救济期限以当地征收公告和官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