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下区集中发布林家庄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区片地价20.5万元/亩(附王有银律师点评)

新闻来源: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历下区自然资源局)
原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2日

新闻事实:历下区这次公告了哪几个村?补多少钱?

2026年10月22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了四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文号分别为济(历下)征补公告〔2026〕1号、2号、3号、4号,涉及丁家村、刘智远村、林家庄、姜家庄等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具体地块、面积和补偿明细以各份公告原文及附图为准。

其中,3号公告为林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载明,本次征收目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类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地块为长岭山F3地块东侧道路地块,东至林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规划道路红线东边线),西至刘智远股份经济合作社、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南至经十路,北至兴达街,面积0.1793公顷,其中农用地0.1759公顷(耕地0.0093公顷、园地0.0859公顷、林地0.0807公顷),建设用地0.0034公顷(全部为城市),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林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在补偿标准上,3号公告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济南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20.5万元/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农村村民住宅(或工矿企业)补偿按照历下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安置方式上,本次征收采取货币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鲁人社规〔2023〕3号)和《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济人社发〔2021〕4号)执行。公告同时写明,公告期为30日,自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1月22日,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历下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村(街道)务公开栏同步公告。

王有银律师点评:方案公告这30天,村民该盯紧什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提示: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是集体土地征收程序里把"怎么补、怎么安置"摆到台面上的关键环节。这30天不是走过场,而是法律留给被征地村集体和村民提意见、申请听证、核对补偿的窗口期。

第一,公告满30日是法定下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并应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201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公布,经第355号修订、第361号修正)第十五条也作了同样规定,并要求载明听证权利。历下区3号公告明确公告期为10月22日至11月22日,符合30日要求。

第二,认为方案不合法、不合理,要在公告期内书面申请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第四十七条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3号公告也明确,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经听证确需调整的将修改完善后公布,逾期未提视为放弃听证。需要提醒的是,听证通常以"多数成员"为条件,单个村民有意见,可以先通过异议渠道书面反映,也可联合其他成员共同提出,别只是口头说说。

第三,把补偿标准逐项核对清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确立了"公平、合理补偿,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底线,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省一级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本次林家庄地块位于Ⅰ级区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20.5万元/亩;但这只是其中一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另按鲁自然资规〔2025〕2号计算,涉及住宅的,还应按《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先补偿安置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并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费用。村民要把这几笔钱分开核对,别被一个"打包价"笼统带过。

第四,按时办理补偿登记、留好权属证据。3号公告要求相关权利人在公告期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林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补偿登记,对方案无异议的可一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登记时要逐项核对土地面积、地类、房屋面积、附着物和青苗数量,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和房屋证照、营业执照、附着物凭证等都要留底。

第五,记牢救济期限。对征收、补偿等行政行为不服的,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实践中有的村民把时间都花在反复口头协商上,等想起走法律程序,期限已经过了,十分被动。

如果您是上述村(合作社)的村民,对补偿标准、面积核定或安置方式有疑问,可结合本站征地拆迁业务、山东案例了解,或通过联系我们预约律师,也可参考区片综合地价怎么算、补偿方案听证相关文章、济南征地程序点评及更多资讯。

常见问题

问:20.5万元/亩是不是我能拿到的全部补偿?
不是。20.5万元/亩是林家庄Ⅰ级区片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另按鲁自然资规〔2025〕2号另行计算,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还按历下区补偿安置方案另行补偿,并依法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问:我错过了11月22日的公告期,还能提意见吗?
公告载明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建议务必在公告期内书面提出。确有特殊情况未及时登记的,应尽早与历下区自然资源局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补办、说明情况,避免影响补偿主张。

问:补偿安置协议能不能不签?
签订协议应建立在对补偿标准、面积和安置方式无异议的基础上。对方案有异议,应先在公告期内通过异议、听证渠道反映;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依法在征收申请时如实说明,后续由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安置决定,而不是简单"不签就完了"。

问:方案公告之后,是不是马上就要占地?
不是。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属于征收前期程序,征收土地还需依法报经批准,批准后再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组织实施补偿安置;相关补偿费用应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未足额支付前不得强行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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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新闻事实依据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历下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10月22日发布的济(历下)征补公告〔2026〕1至4号公告及其PDF原文整理,具体征收范围、面积、补偿数字以官方公告原文为准。点评依据中国政府网、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主席令第三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355号修订、第361号修正)、鲁政字〔2023〕144号官方文本,仅为普法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不代表对任何个案结果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