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滕州发布后屯居征收土地预公告,水利基础设施用地(附王有银律师点评)

新闻来源: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滕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原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3日

新闻事实:滕州这次预公告征哪里、做什么用?

2026年10月23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滕征预公告〔2026〕25号),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公告载明,本次征收土地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需要用地。

拟征收地块位于红荷大道北侧、微湖路南侧、新兴路西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北辛街道后屯居,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公告期限为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1月9日,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滕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后屯居村(镇)务公开栏同步发布。

公告明确,发布后滕州市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结果予以确认。公告同时提示,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公告落款联系电话0632-5813176,联系地址学院中路2516号。

王有银律师点评:预公告阶段,村民要抓住哪几件事?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提示:很多村民看到"征地公告"几个字就紧张,以为马上要拆、要占地。其实这份是征收土地预公告,是集体土地征收法定程序的第一步,离最终补偿、搬迁还有好几道环节。但这一步恰恰是摸清家底、固定证据的关键期,不能掉以轻心。

第一,看懂预公告的法律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六条规定,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也就是说,预公告之后还要做调查、做风险评估、拟定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层层报批,并非马上占地。

第二,核对预公告期限是否合法。同条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滕州这份公告期为10月24日至11月9日,跨度满足法定要求。

第三,把现场调查当成"核对家底"的第一关。现状调查要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这些数据直接决定以后补多少钱。权利人应当按时到场,逐项核对、签字确认;确有错误的当场提出,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对调查结果不签字、又不委托代理的,调查方会如实记录并可公证保全,所以"不去、不看、不签"并不是好办法。

第四,千万别抢栽抢建。第二十六条明确,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实践中有人听说要征地,连夜栽树、加盖房屋,想多算补偿,结果这部分一律不补,搭进去的苗木和建房钱打了水漂。

第五,盯住后续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预公告阶段还没有具体补偿标准,接下来政府会依据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不少于30日,载明补偿登记方式期限、异议反馈渠道和听证权利(《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滕州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届时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滕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按先补偿安置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处理(《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多数成员认为方案不合法的,可申请听证。

第六,记住救济期限。对后续征收土地批复、补偿安置决定等行政行为不服的,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不要因反复协商而错过期限。

如果您是后屯居或周边村居村民,对土地征收程序、现状调查、补偿标准有疑问,可结合本站征地拆迁业务、山东案例了解,或通过联系我们预约律师,也可参考济南征地预公告点评、补偿方案听证相关文章、山东农村征地补偿有哪几笔及更多资讯。

常见问题

问:预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什么区别?
预公告是征收启动环节,主要告知拟征范围、目的并开展调查和风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是在调查、评估之后,公布具体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登记期限,公告不少于30日,是村民提异议、申请听证的主要环节。

问:我家土地到底在不在征收范围?
以公告所附《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和现场调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后屯居村民可对照示意图,或向公告载明的联系电话(0632-5813176)、北辛街道和滕州市自然资源部门核实,确认自家承包地、宅基地是否在范围内。

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村民能参与吗?
可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中会充分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这是村民表达诉求的正式渠道。

问:现在还没谈补偿,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材料?
建议提前整理并保管好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明、营业执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相关凭证,以及房屋现状照片视频,为后续补偿登记、协商和可能的复议诉讼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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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新闻事实依据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zd.dnr.shandong.gov.cn)、滕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6年10月23日发布的《滕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滕征预公告〔2026〕25号)原文整理,具体征收范围、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及官方公告为准。点评依据中国政府网、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主席令第三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355号修订、第361号修正)、鲁政字〔2023〕144号官方文本,仅为普法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不代表对任何个案结果的承诺。